该《办法》适用于“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大陆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

“南向通”有关办法则将另行制定。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消息,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昨日签发了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发布《内地(大陆)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大陆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于昨日启动,但仅是“北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