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YG事务所与GD的合约6月已满,熟悉商标权的律师说:“如果GD主张‘G-Dragon’的商标权属于自己而提出异议,该商标权持有人可能会变更,又或是YG事务所提前做好准备,不让GD拿走商标权。”

不少粉丝对YG此举大表不满,纷纷留言指YG应该将“G-Dragon”的商标权还给GD,也有网民留言:“用不了G-Dragon,就用原名权志龙吧,也不会因此影响活动。”

(首尔讯)韩团Big Bang队长G-Dragon(GD)2023年6月约满YG事务所离巢,之前传出他将加盟美国Warner Music,但至今仍未正式公布。不过据韩媒报道,YG事务所9月申请延长“G-Dragon”的商标权注册。YG事务所于2003年首次注册该商标,有效期10年,并于2013年申请延长10年,至2023年9月13日二度申请延长。若无意外,此次商标权的续签同样将延长10年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