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周刊》报道指出,2023年底新北地院一桩金额约新台币315万元(约13万新元)的积欠货款案宣判,陶晶莹和李李仁投资的公司“辣杯杯”,被法院认定向供应商进货却不付货款,因此判公司败诉,须赔偿不当得利新台币315万余元。而此案辣杯杯原始股东刘姓合伙人,已向法院声请假执行查封“辣杯杯”资产获准。
(综合讯)明星夫妻档陶晶莹和李李仁自创的麻辣烫品牌“辣杯杯”公司传出夫妇俩与股东在经营上发生歧见,衍生指控合伙人掏空公司和诈欺背信的诉讼纠纷。不过法院日前判陶晶莹夫妇公司败诉,因此“辣杯杯”有可能资产被查封。
她也提到2023年传出“辣杯杯”欠薪,其实是刘男不盖章付薪水,现在“辣杯杯”面临查封,她已赶快把剩下的薪水和年终奖金发出去,强调为员工着想是她最后的防守。目前她的公司和刘男的官司还在进行中,她不愿口出恶言,但希望对方不要藉爆料抹黑她与李李仁。
李李仁则反控供应商吉品养生公司,同时是原始股东的该名刘姓合伙人,指他诈欺及背信,还要对方退出经营、股权赠送陶晶莹及李李仁。不过检方认为吉品养生公司确实有卖货给辣杯杯公司,赚取合理利润是商业常规,因此对刘姓合伙人不起诉。
【更新】针对报道,陶晶莹22日中午开直播说明始末,驳斥吞货款、吞股份之说,说到委屈哽咽落泪。陶晶莹举例说,刘男进自己公司的货,源头卖20元台币(约8.6角新元),他进价42元(约1元8角),价差太大。双方因理念不同,她请刘男拿走原始股金退出。
陶晶莹开直播反驳吞货款和股份之说。(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