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鸟称:“感谢在司法程序中,检察官审阅我方提出之事证,确认炎亚纶并无强制性交、偷拍、散布影片与恐吓一事,而于审理中法官对于合意拍摄影像等事实,亦了解炎亚纶是因不熟悉法律,且积极与告诉人和解,最终给予缓刑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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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讯)炎亚纶近年陷性影像风波事业暂时中断,还被指控制造、意图散布而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等二罪嫌,日前开庭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台湾台北士林地方法院30日一审宣判,依拍摄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个资法等三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须执行调解内容,可上诉。
之前,检察官调查认定炎亚纶性行为和拍摄均未违反耀乐意愿,将不起诉炎亚纶。耀乐不服提起再议,但高检署认为全案侦查完备,予以驳回,确定不起诉。
对此,他发表声明:“晴空鸟旗下艺人炎亚纶与耀乐之间纠纷,经士林地方法院今30日开庭判决,因双方已协议和解,和解内容双方约定不公开,今判决炎亚纶7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
炎亚纶感谢社会大众关心,说:“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再次谢谢法官的明鉴,与看见自己诚心检讨自我。”对于未来规划?他说:“将遵守先前声明承诺,持续透过自身影响力贡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