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创业投资方面,条例设置了创投基金的专章,作出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安排。条例指出,对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支持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据中国证监会当日发布的答记者问,该条例的起草思路,是维护金融安全,同时发挥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并划定监管底线,对不同类型私募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
中国私募基金业首部行政法规落地,明确私募行业规范。业内人士认为,条例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也表明中国在努力引导资本流入实体,支持与科技创新更相关的创投市场,在低迷的经济中激发创业精神。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私募监管条例规划多年,此时落地,说明中国政府开始重视私募对创新科技的拉动作用。
条例还特别提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以要求地方政府承诺回购本金等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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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控制层面,条例明确私募基金需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也明确证监机构有权进场调查取证、封存,也有权对私募基金进行强制审计、接管等执法行动。
从业人士也指出,中国多数公司在上市前已获得私募支持,引导私募资金向实体和高科技企业流动,可从上游提升质量,增加二级市场科企比重,提升股市的表现。
深圳市新恒利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君新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全球投资放缓,中国的外贸、消费和投资指标出现下滑,此时出台条例,是希望引导私募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
他说,条例出台核心是希望将资金引到实体经济;同时“从鼓励一级市场的创业投资入手,有助于激活企业家精神、恢复市场信心。”
业内人士:官方开始重视私募对创新科技拉动作用
上海一家私募的基金经理告诉《联合早报》,禁止此类行为,可防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减少金融风险,但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少了一个融资渠道。
私募基金在投资有政府信用背书的城投平台时,往往会要求政府承诺对投资收益保底。这类交易看上去是股权投资,实则是债务。
证监会答记者问中提到,中国目前有私募基金2万2000家,管理规模21万亿元(约3.91万亿新元),累计投资中国近20万个项目,注册制改革以来,近九成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获得过私募基金支持。文告也说,私募基金在支持国家战略,如投资半导体,助推经济发展、创业就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条例共七章62条,内容多为对已有的金融行业法律规章、实践中已在执行的规定和政策的再确认。受访的私募从业者认为,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和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的鼓励。
中国总理李强星期天(7月9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