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时看到审计署报告指出政府部门在操作程序、合约管理上等等的疏漏。(《联合早报》7月21日新闻)

虽然我们知道情有可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可是,这些疏漏造成国家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或流失。这也意味着有必要加强公共部门对审计合规(audit compliance)的意识。

当局或许可尝试以奖励方式,在年终业绩评估时,表扬与奖励那些审计合格的负责人员或单位。这能促使职员更谨慎对待操作程序、政府税收与开销的管理,以达到审计严格的要求。在部门培训时,可把审计合规纳入教材,让部门管理温故知新。假以时日,或许能够减少类似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