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是在非成熟组屋区,尽快完善基础设施,那么就可以缩小成熟和非成熟组屋区的价差。目前,因为转售组屋供不应求,造成屋价屡创新高。但是,比较有能力负担高额屋价的,并不是第一次购屋的年轻夫妇。
我有两点建议,希望当局能够考虑。
如果第一期贷款能够不把土地价格计算在内,大多数年轻夫妇应该有能力购买组屋。接下来的五年,他们经济有了一定的基础,也能负担更高的贷款,这个时候可以把50%地价算入贷款。如果住满五年后,他们想卖掉房子,那就得根据那时的屋价归还贷款,并且加上更高的卖屋税,这是为了防止卖屋牟利的行为。
希望上述两项建议能够帮助年轻夫妇更早拥有可负担的组屋。
最近看了国会辩论政府组屋政策。这些政策的最终目的是希望让年轻夫妇有能力购买公共住屋。政府的“居者有其屋”政策实施多年以来,已经让80%至90%的居民实现拥屋梦,所以这项政策应该是成功的。然而,随着时代的改变,政府和建屋发展局须要经常检讨和改善相关政策。
首先,年轻夫妇在成家立业初期收入有限,建屋局能否考虑错开贷款总额(stagger loan),将贷款总额分成三期:第一期(第一个五年)、第二期(第二个五年)和最后一期(贷款年限减10年)。第一期贷款不计算土地价格,第二期贷款加入50%土地价格,到了最后一期加入100%土地价格。
陈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