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水发电是环保的发展趋势,我是支持的,但为了保护新加坡的海洋文化遗产,我建议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发之前,进行一次认真和仔细的海床勘测,确保莱佛士灯塔附近海域,没有沉船文化遗产,之后再进行开发。

虽然我从未参与潮水发电相关的工程项目,但我知道各种海上工程永远离不开一个重点:锚。如王先生所说,潮水流动速度大于涡轮速度推动发电。这个涡轮系统必须依靠锚链系统稳固在海床上,才能让水流推动涡轮。

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于5月5日刊登的王福友读者投函《潮水发电不会影响海洋文化遗产》一文,我想以船员的身份发表个人的看法。我是一名海事工程船上的二副,在海运、海上风力发电(Offshore Wind Energy)和海上钻油领域工作了近10年。

新加坡近几年一直在推广“海洋国家”(Maritime Nation)的概念。海洋文化底蕴雄厚的国家诸如挪威、日本都注重保护和打捞海洋文化遗产,在海底工程展开之前都会进行适当的海底考古。正如《联合早报·交流站》于4月24日刊登的郭义人读者投函《新加坡还有历史沉船吗?》,提及1856年的新闻,报道了一艘三桅帆船在莱佛士灯塔附近沉没,很有可能就在潮水发电开发的水域。

锚链系统最少要两个定点锚位,多则四至八个以上。问题的重点就在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上——在安装锚链系统的过程中,安装船会拉着沉重的铁锚和铁链在海床上拖行。除此之外,还有海底电缆的铺设也会严重影响海床。这些复杂工序对海床的影响都是无法避免的。在安装过程中,海床如果还存有任何具有文化历史价值的沉船和遗物,都难免会在过程中受到无可挽回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