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时任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曾在国会书面答复议员询问时指出,所有种植在国有土地的树木(包括果实)都归国家所有,这些树木多由国家公园局管理。没有获得公园局的批准,公众不能擅自采摘或捡拾这些果树的果实,否则一旦罪名成立,触犯者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

最近又到了芒果成熟的季节,许多路边的芒果树都结满硕大的果实,有些已掉落在地。可是,人们只能望果止馋,不敢冒着被罚款的风险去捡拾。因此,我经常看到一颗颗芒果在地上腐烂甚至发臭,直到第二天才由清洁工人打扫街道时清理丢弃。

这项“捡果实会被罚款”的法律,时至今日是否依然合时宜?或许应重新检讨。与其暴殄天物,是不是有更好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