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每一家旅行社的情况和营业宗旨都不尽相同,必须说,我们此次的遭遇,算是非常幸运的。

今年7月,我和一个朋友报名参加了大通旅游13天摩洛哥旅游团,原本计划在刚过去的10月28日出发。旅费是每人4918元。我们早早就将旅费全额付清,也买了保险,一心期待一趟充满异国风情的旅程。

原以为交涉过程会不太愉快,但出乎我们意料之外,旅行社职员热诚亲切地接待我们。他们既不须要我们缴交任何“罚金”,而且还让我们另外物色喜欢的目的地,用已支付的全额团费,换成其他旅行团。他们还提早通知说旅行社明年会推出许多新的旅游项目,所以我们不用抱着“无鱼虾也好”的心态,匆忙做出决定,可以慢慢考虑。遇上这样体贴和诚恳的态度,我们放下心头大石,心满意足地开心离去。

不料在9月上旬,摩洛哥发生地震,行程内的历史名城马拉喀什受灾严重。坏消息在起初几天通过报章以及电视新闻频频传来。我和朋友的心情开始忐忑,家人也纷纷表示关切,劝我们放弃行程。我们于是联络旅行社,要求按照旅游协议上的“半途退出”规章办理,退出行程。

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2日刊登的叶瞳读者投函《欧美假期旅行社须以客户安全为先》,我也想分享自己最近的一次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