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渐猖獗的诈骗行为,必须从三方面全力取缔:首先,宣导和教育依旧是重要的预防性措施。其实,许多诈骗伎俩千篇一律,都是在受害者防范意识松懈时得手。特别是比较深居简出的长者,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也容易因一时焦急而误坠圈套,或出于善心反而被骗。因此,对于任何求助电话,家庭成员应建立共识,在通讯时第一时间自报完整身份与名字,绝不故作神秘或玩“你认得我是谁吗”之类的无聊游戏,以减少给亲人朋友的困扰与安全隐患。而接到任何人的求助电话,没有经过几方查证,也绝不汇款。
人工智能的发展,除了颠覆许多产业的生产方式与人们的生活习惯,也成为诈骗团伙的行骗工具。人工智能技术正越来越多被犯罪分子用来录制和重制声音,冒充朋友的身份进行诈骗,令受害者真假难分,陷入骗局,损失惨重。
其次,如读者来函所指出的,执法单位和国家法律条文,必须时时根据罪案的发展趋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订,确保法律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不让诈骗团伙有漏洞可钻。
最后,诈骗行为常涉及海外运作,因此,跨国合作也是整治诈骗的关键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