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评估实际情况,劝告住户一定要确保自己和猫能愉快相处,不能给邻居造成不便。我没有坚持住户一定要把猫送走,住户这才放心,也感激建屋局有我这样通情达理的前线工作人员。
另一户爱猫人士,是一名独居女士,在医院的餐厅做清洁工,收入微薄,但把薪水拿来买猫粮,喂养收养在家里的野猫。她养猫的卫生没处理好,楼上邻居投诉不能够开窗,因为一开窗,难闻的猫味就涌上来。她隔壁的邻居,动心脏手术,也因为猫叫声无法在家休养。她屡劝不听,我只好和有关部门合作,展开捉猫行动,还居民一个安宁卫生的居住环境。
根据当时的组屋住户条例,组屋可以养一只小狗,不可以养猫。有一户家庭,全家都是爱猫人士,他们养的五六只猫,在开着冷气的主人房里嬉戏。踏进房间,冷气和猫味混在一起,地板铺着地毯,床上躺着猫咪,不习惯的人,片刻都受不了。住户要求我们不要阻止他们养猫,并保证不会让猫骚扰邻居。
读了《联合早报》5月12日的头版新闻《猫只管理框架细节公布每户组屋居民9月起可养最多两只猫》,让我想起在建屋发展局工作期间,处理过养猫的投诉个案。
在组屋里养猫养狗,是个人的喜爱,只要不影响邻居的安宁,大家就能相安无事。若无法照顾好宠物,引来邻居的投诉,就得依法办事。爱猫人士要记得,最多只能养两只猫,一只也不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