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显示,我是从去年8月起到今年5月未缴付杂费。

我单身、独居,去年8月晚上在家跌倒,不省人事,隔天下午才被邻居发现报警。消防员破门而入,将我救出并送往医院抢救,之后转入疗养院,目前仍住在疗养院接受治疗。我想问有关当局,虽然我因长期住院没能还款,须要为了149元8角的欠款,向86岁的市民发律师信吗?

我最近收到一封律师信,指我拖欠马西岭—油池市镇理事会149元8角的杂费,另加罚金17元5角,共计167元3角。

信中指出,如果我在14天内未能还清这笔款项,就会被控上法庭,除了必须还清欠款,还可能会被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