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上看租借法令,它的出台是美国“离岸平衡”战略的失败,历史上如此,现在还是如此。著名政治学者米尔斯海默在《大国政治的悲剧》中指出,美洲霸主美国最好的对外战略是“离岸平衡”,即利用各种手段确保欧亚大陆不会出现地区霸主或国际集团。当不得已推出租借法令时,就意味着美国在欧亚大陆的实力,已经不足以对抗战略对手的挑战,或是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当年对付希特勒,英、法败退,如今面对俄罗斯,欧盟乏力,美国不得不亲自下场参与角逐。这除了表明美国及盟友相对实力的下降外,还促使美国人以更大的决心投入到这场竞争中去。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在4月底再次表决通过《租借法令》,全名是《捍卫乌克兰民主租借法令》,允许美国国防部突破《武器出口管制法》的限制,向乌克兰和其他东欧国家出借或出租防务用品。5月1日,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到访基辅,作为俄乌战争以来到访的最高级别美国官员,对乌克兰表示支持。5月3日,美国总统拜登前往亚拉巴马州参观头号军工企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设在当地的工厂,这个工厂正在加班加点生产乌克兰急需的“标枪”反坦克导弹,为响应租借法令做全力准备。

当然,俄罗斯现在反对美国新的租借法令,无可避免地会略显尴尬,因为不管以何种理由、多少数据来证明租借法令的险恶用心,都不得不面对二战期间它所起到的关键正面作用。几乎所有主要当事国都承认,没有租借法令就不可能打赢法西斯。当人们试图区分两次租借法令的不同时,美国却用实际行动表示,他们将用二战期间对付纳粹德国的方式,对付俄罗斯在乌克兰的军事行动,因为这像极了当年希特勒策划的“苏台德事件”。乌克兰、欧洲及美国国内都表达了强烈的认同,在众议院难得高票通过就是一种象征。

事实上,国际社会中也只有美国真正推行过现代意义的租借法令,这既不同于王朝战争时期的君主互助,也不同于军事联盟中的条约义务,而是一种自发、理性、合法的战争援助行为。这种行为对援助国的要求很高,一是要有强大的军事工业体系,并能承担战争结束后的转型压力;二是要有一定的损失承受能力,能够接受长时间经济透支甚至血本无归的结果;三是要有相当的政治魄力和凝聚共识的能力,在赢得国内民众支持的同时,不惧反对势力和部分国际社会的指责;四是要有值得信赖的地位和手段,能在将来通过各种方式来追偿债务减少损失。由此看来,当今世界只有美国能够并且愿意使用租借法令的策略,介入到严重的国际战争中去。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二次启用租借法令,上一次是1940年3月11日,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向英、法、苏、中等反法西斯盟友施行的租借法令,给这些国家输送了时值超过500亿美元的军用物资。这段历史很容易让人记起,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就不忘及时提醒说,苏联二战期间通过租借法令产生的债务,直到2006年才清偿完毕,乌克兰今后至少30年会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而当时为了对抗法西斯侵略,欧亚大陆上的反法西斯联盟国家伤亡人数过亿,最大获益者美国却只损失30万人,千万不要被美国欺骗。

从国际法的角度看,依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的规定,租借也可以是武器贸易的一种方式,但前提是有明确证据证明是为了维护和平与正义;为此,美国的租借法令前还有一个修饰是“捍卫乌克兰民主”,某种程度上会给美国在价值观领域增加影响力,当然也会给未来的退出机制增加难度,似乎那就是放弃了对民主理念的支持。

从经济上理解租借法令,很多人习惯用美国军工复合体的经济架构解释它的出现,这是从经济动机层面理解该项政策的关键,巨大的利益驱动使得租借法令有很强的现实性与可行性。但千万不要忽视以经济学上“沉没成本”的理论,认清租借法令可能导致的溢出效果。该法令所催生的举措,相当于美国政府、企业和人民在他国战争中的投资行为,一旦开始就产生相应的沉没成本,随着时间推移和投资增加,沉没成本越趋沉重,就越加无法放弃,结果深陷特定的战争危机而难以自拔。

面对美国新的租借法令,经过各种角度的观察后会发现,美国将自己绑在道义、法律、经济、战略的战车上,越往前陷得越深,离这场危机的解决也可能会越远。

作者是中国江苏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