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万一真的发生非同小可,因此成为谈判中最棘手的问题。
作为李光耀访英之行的随团记者,我对这个国际瞩目的事件跟得很紧,熟悉前因后果。李总理当时共访问四个国家:土耳其、法国、英国和西德,前后20天。他在出访之前已放话挑战勒文,而后者是否愿意应战,就成了记者沿途一直打听的消息。
李显龙赫尔辛基舌战群儒
三、1995年,吴作栋总理写信给《纽约时报》著名专栏作者沙费尔(William Safire),邀请他到新加坡来与自己进行一对一辩论。事缘沙费尔以新加坡和缅甸进行贸易,以及试图限制人民浏览某些网站等理由,反对吴作栋的母校麻省威廉姆斯学院颁发名誉博士学位给他。沙费尔拒绝了吴作栋的邀请,但四年后却接受李光耀的挑战,导因是沙费尔多年来也不断严厉谴责李光耀,指他像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一样,是个独裁者。1999年1月,他们两人借着到瑞士达沃斯参加会议的机会,进行一场录音辩论。沙费尔诘问了李光耀一个小时,并根据对话内容在《纽约时报》发表两篇文章,同时将对话记录一字不漏地刊登在该报网站。李光耀过后在回忆录中写道:“从那些有阅读网站全文的美国人和其他人的实录评论看来,我并没有输掉那场辩论。”
禁毒态度坚决对美国也不让
(作者是《联合早报》前总编辑)
这样的事周而复始,数十年来不断重演,印证了这句《圣经》名言。新加坡的政策并没有因为西方的非难而改变,依然故我;西方对新加坡的说三道四也从来没有因为我国的驳斥而停止过,前赴后继。
1990年11月13日,李光耀在卸任总理前两星期,利用到东京参加日皇明仁登基典礼的机会,与同去参加庆典的美国副总统奎尔,签署了这项重要的军事设施协定,完成他交棒之前的最后一件大事。
现在布兰森既然拒绝与尚穆根就我国对毒品和死刑的立场进行公开辩论,他是否也会像勒文那样知难而退,还是会继续轻率高调谴责新加坡呢?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最新例子就是英国亿万富翁布兰森的谴责,指新加坡顽固地坚持执行死刑,尤其是针对毒品犯罪,是“站在历史错误的一边”。对这么严重的指责,政府当然沉不住气,向这个在社交媒体拥有千万粉丝的名人发出挑战,邀请他到新加坡,就本地对毒品和死刑的态度,与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展开电视直播辩论。然而,姿态向来很高的布兰森——不是一般的高,而是曾上到太空俯视渺小地球那样的高度——却在出奇地沉默了几天后挂起免战牌,拒绝了邀请,让企盼这场辩论的人深感失望。
二、16年后,1987年5月26日,贸工部长李显龙也到了赫尔辛基,出席第40届世界报章出版人大会。在那之前不久,新加坡政府刚以“拒绝给予政府答复权利”为由,限制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和《时代》周刊在本地的销量,引起西方媒体强烈谴责。李显龙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当报章报道错误时》的演讲后,一一回应台下的尖锐问题。我是他那次欧洲行的随团记者,见证他如何不亢不卑舌战群儒。根据5月27日我在《联合早报》的报道,他对与会的300多名国际报章出版人和总编辑,如此直言不讳:“一家报章若一方面声称有权拒绝刊登政府的驳斥信,一方面又声称政府无权以限制销数的做法以牙还牙,进行报复,那是厚颜无耻的……为什么这两份报刊都拒绝刊登争执的言论,以便让读者判断谁是谁非。在这些事件中,究竟是谁限制言论自由呢?”
这样的高层过招,针锋相对,当然引起英国其他媒体的注意,《卫报》和《独立报》都纷纷报道了,《泰晤士报》本身也不得不跟进。5月24日,李光耀更在《独立报》刊登了全版广告,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且将他和詹金斯与赫西的来往信件全部公诸于世。媒体大亨默多克拥有的“天空新闻台”(Sky News)也不落人后,抢先在李总理24日抵达伦敦当晚就专访他,而且是在8点半观众最多的黄金时间。
新加坡政府多年来不时受到西方国家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媒体及个人的无理指责或居高临下的“忠告”,就是一个例子。我国政府向来不会逆来顺受,总会强力回应,不是在媒体上澄清或驳斥,就是亲自到国际论坛上面对批评者、舌战群儒,甚至下战书邀对方上电视公开辩论……回应方式因事因时而异,但姿态不变,原则不变。
一、1971年6月9日,李光耀到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参加国际新闻学会(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全体大会。那年5月,政府刚以“涉及国外势力所搞的黑色活动”为由,逮捕了《南洋商报》四名要员和吊销了英文《新加坡先驱报》的出版准证,遭到众多国际媒体谴责,因此大会特地邀请他去。李光耀在会上发表长篇演讲,详细阐述新加坡的新闻理念,并反驳与会者的责问。
是的,类似情节32年前也曾上演过。1990年4月12日,另一位高人、被伦敦《泰晤士报》誉为“当今最著名记者”的勒文(Bernard Levin),在该报为文猛烈攻击建国总理李光耀,指他是一个专横的暴君,并抨击新加坡的司法机构。李光耀当然不甘示弱,趁着那年5月访问英国之便,向勒文发出挑战,邀他上英国的电视公开辩论。
但天底下毕竟没有新鲜事,只要新加坡继续根据本身利益和民意坚持走自己的路,不随西方的调子起舞,不跟着西方的潮流摇滚,自视高人一等的布兰森们的噪音,今后还是会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虽然还是没有直接点明“谅解”的内容,但却突出了我国的“主权”和“法律制度”受到尊重这个重点。
这则报道显示,新加坡并不像某些方面至今仍一再渲染的那样,让美国在领土设立军事基地,而只是让美军利用其军事设施而已(这其实也是为了自身的安全利益)。因此,美国军人在新加坡并不像在其他海外基地那样,享有美国治外法权的保护,而是必须尊重新加坡的主权,遵守新加坡法律。换句话说,如果在新美军人员拥有超过法律规定重量的违禁毒品而被判贩毒罪,同样要被处以死刑。
这就是李光耀,面对西方的批评者,即使是在“客场”也毫不畏缩,总要和对方争论到底。可惜勒文不愿应战,让大家错失了一场精彩的辩论,但他也因此知难而退,从此只字不提新加坡和李光耀。
作为采访李总理东京之行的随团记者,我和其他同行都很关注新美双方如何解决那个“最棘手问题”,一直跟进打听却不得要领,直到签约后才有了答案。我在11月14日发自东京的新闻这么报道:“美国高级官员在签约仪式后的新闻汇报会,回答有关美军人员若在新加坡犯下刑事罪,哪一方将拥有司法审判权的问题时,并不愿意正面回答,只说:‘双方对此达致了一项谅解,使有关(犯罪)人员所受到的对待,将和驻在其他国家的美军人员在类似情况下所受到的对待一样;但很明显的,在处理的过程中将不会对新加坡的主权和法律制度造成任何损害。’”
这不是李光耀或其他新加坡领导人第一次向西方组织、媒体或个人发出公开挑战,或者是到西方国家直面对方的责难。其他较重大的事件计有:
由此可见,对于主权完整和法律自主这类基本原则,新加坡向来是毫不妥协、坚持到底的,哪怕是面对举足轻重的超级强国,更遑论区区一个布兰森!
天底下没有新鲜事,过去发生的事,现在也会发生,将来还会发生——《圣经》说的。
这些都是新加坡领导人挑战或直面西方非难的例子。尚穆根显然是要延续这个行之有年的“光荣”传统,在面对布兰森的指责和说教时,向他发出挑战,要辩个真相大白。
这样的事是不是耳熟能详,似曾相识?
他或许不知道,我国对毒品的坚决态度是持之以恒的,即使在与大国进行关系重大的军事合作谈判时,也绝不让步。
想不到勒文和《泰晤士报》都拒绝了。该报总编辑詹金斯(Simon Jenkins)回复说,没有一家英国电视台有兴趣办这场辩论。他们没料到李光耀老谋深算,早已暗地里写信向英国广播公司(BBC)主席赫西(Marmaduke Hussey)提出要求,后者也答应拨出半小时播映这场辩论,并提供一名中立的主持人。他于是据实通知对方,但勒文还是拒绝辩论。詹金斯这一次回复的说词是:李光耀的驳斥应该出现在勒文攻击他的同一媒体,也就是《泰晤士报》,而不是在另一个媒介上。李光耀于是正式致函该报,对勒文不与他公开辩论表示遗憾。但这封信却不获刊登。
1990年7月6日,正当新加坡和美国就有关菲律宾关闭克拉克和苏比克湾两个美军基地后,让美军利用我国军事设施的问题进行紧锣密鼓的谈判时,美国大报《洛杉矶时报》刊登了一则有关谈判进展的报道。文中这段话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谈判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处置因刑事指控被捕的美军人员。例如,新加坡法律规定对贩毒罪犯处以死刑。接近谈判的人士说,双方最近对这个问题达致了妥协方案。”
根据5月26日我在《联合早报》的报道,总理在那次电视专访中,针对勒文拒绝与他辩论的事如此批驳:“我献议让他和我一起上电视,如果我正如他所说是一个专横的暴君,那好,我们在中立的场所,在英国广播公司的电视上,我准备让他折磨,让他将我攻击得体无完肤,片甲不留。”
尚穆根邀请布兰森到新加坡辩论的情节,32年前也曾上演过。1990年4月12日,《泰晤士报》的勒文为文猛烈攻击建国总理李光耀,指他是一个专横的暴君,并抨击新加坡的司法机构。李光耀向他发出挑战,邀他上英国的电视公开辩论。作为李光耀那次访英之行的随团记者,我对这个国际瞩目的事件跟得很紧,熟悉其前因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