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在美国,旨在允许新闻发行商进行集体谈判的《新闻竞争与保护法》,在去年3月由参议员克洛布彻(Amy Klobuchar)提出,但立法进程随后陷入停滞。加利福尼亚州众议院在同年6月通过了要求大型科技企业与新闻机构分享广告收入的《新闻保护法》,但法案的州参议院听证会却被搁置到今年。

但是,我们最近发表的研究论文显示,这类付款协议并不能涵盖由美国新闻发行商制作的新闻内容的全部价值。根据我们的保守估计,脸书和谷歌每年应支付大约140亿美元内容使用费给美国新闻机构。我们的研究显示,脸书每年欠新闻发行商19亿美元,而谷歌则欠100亿美元至120亿美元。我们也附上详细的研究方法论说明,并邀请各方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构建和完善。

在抵制这些法律时,谷歌和脸书等科技巨头淡化了新闻内容在其平台上的重要性,声称由于受众并不真正需要新闻内容,因此可以轻易放弃。谷歌还采取直接向新闻发行商付款的方式,希望一笔数额不大的款项能使媒体公司放弃支持各类平台付费法律。

全世界的情况都一样。面对网上虚假信息和误导信息的冲击、对媒体和政府的信任下降,以及“新闻荒漠”的蔓延,政府、慈善家和新闻发行商都在拼命寻找资助高质量新闻报道的途径。

澳大利亚在2021年通过了一部开创性的《新闻媒体议价法令》(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强制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脸书母公司Meta为其平台上分享的新闻内容,向媒体机构付费。此模式随后在全球范围得到推广,加拿大于去年6月制定了澳洲法令的本国版本(C-18),南非也对数码广告市场启动调查。印度尼西亚、日本、新西兰和瑞士等国家都考虑过提出类似法案。巴西大刀阔斧的《假新闻法》虽在去年5月受阻,最近也再次提交审议。

(英文原题:What Google and Facebook Owe News Publishers 版权所有:Project Syndicate, 2023.)

我们的研究以大量经济研究为基础,这些研究显示,当双方合作时,就会创造价值。大型数码平台和新闻内容创作者一起提供互补服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要比分开时更多。新闻媒体向科技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内容,使后者的用户保持参与并激励他们回到平台。同样,这些平台为新闻发行商提供受欢迎且易于使用的渠道,借此将新闻内容传播给更多受众。

在过去20年间,谷歌和脸书的广告收入节节攀升,而传统媒体赖以资助公共利益新闻和调查性质新闻的广告收入却出现下滑。这并非偶然事件。随着个人开始直接在平台上获取新闻,广告收入也转移到这些平台上,并在此过程中,为广告商提供了一个庞大而稳定的用户群体。尽管谷歌和脸书辩称,新闻机构应当感谢平台将流量引导到后者的网站,但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情况并非如此。

我们的研究成果,凸显了谷歌和脸书当前支付给新闻发行商的金额,和假设它们作为非强大垄断企业所支付的金额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我们确定更公平补偿金额的方法简单、透明且具有说服力。一些政府官员已经在政策讨论中采纳我们的方法,而世界各地的新闻发行商都可以在与谷歌和脸书的谈判中使用我们的成果。

(作者Haaris Mateen是休斯顿大学金融学助理教授;Haris Tabakovic是经济咨询公司Brattle集团高级副总裁;Patrick Holder是Brattle集团高级副总裁、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技术、媒体和通讯项目主任安雅·希夫林(Anya Schiffrin)对本文亦有贡献)

我们的方法,也可以帮助那些希望了解自身内容如何被ChatGPT-4这类大型语言模型使用的新闻发行商。然而,无论技术如何演进,媒体体系的基本原则都应保持不变:如果你利用新闻内容获取了巨额利润,那就该为此付费。

目前,谷歌和脸书主导着美国数码广告市场,使这两个主要平台能够抽取网上新闻内容所创造的几乎所有经济价值。此外,正如美国司法部和38个州的总检察长在当前针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中所论证的,该公司通过垄断关键技术,来维持数码广告市场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