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漫游(data roaming),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已为国外数据漫游服务制定了保护消费者的措施。为了减少“账单震撼”(bill shocks)的情况,手机服务供应商必须在每月账单的漫游费用达到最高的100元时,让消费者有中止数据漫游服务的选项。
市场上有诸多手机配套、流量配套、应用和手机功能,消费者可多了解这些配套和服务选项,这将能帮助他们掌控在本地和国外的流量使用。
至于本地的流动数据服务,手机服务供应商提供了监测流量使用情况的选项,即在流量达到特定上限时提醒消费者,并提供应用让他们掌握流量的使用情况。
至于那些在国外只需要限时数据服务的消费者,例如廖先生的情况,他们可以考虑各种“按用量付费”(pay-per-use)、收费划一的数据漫游配套,这可协助他们掌控在国外时的流量使用。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19日刊登廖俭读者的投函《手机配套收费应公平》:
一些手机也设有功能,一旦流量达到使用顶限时,自动关闭数据服务。此外,一些应用可在流量的使用超过用户所设定的上限时,停止下载流动数据。
要不然,消费者也可同他们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开销限制(bill cap)服务,它能让用户设定在国外使用数据漫游服务时的费用限制。所有服务供应商也提供提醒服务,在流量达到某个上限时发出通知,让消费者决定是否要继续使用漫游服务。
我们谢谢廖先生通过报章提供反馈。
(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传播与宣传司长刘凯伦)
另外一个方法是,如果消费者已不需要使用数据漫游服务,他们可在离开新加坡之前或在国外时,通过新加坡的服务供应商将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