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骑车一族,当局制订的条例与探讨的课题,似乎都偏向骑士,对骑士“关怀备至”,却严重忽略了保护行人的措施。例如脚踏车或电动踏板车撞伤人,是触犯了什么条例?车辆可买保险,伤亡理赔,脚踏车等代步工具呢?
行人天桥的进出口已张挂了禁止使用代步工具的告示,但是否有执法,还是做样子,虚张声势?
她大叫一声,仰天欲倒,我及时扶住她。脚踏车停下,骑士是个十来岁的小伙子。
小伙子说完,掉头不顾而去。阿嫂瞪大了双眼,口中念念有词。
由最近发生的几起电动踏板车撞伤人的事件,以及我自己晨运与傍晚散步所见,在脚踏车、电动踏板车及其他代步工具盛行的今天,不但人行道的行人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连在行人天桥走路也得提心吊胆。试想,这些代步工具往下冲的速度,一般行人,尤其是长者,肯定闪避不及。
虽然舆论两三年前讨论过增设脚踏车专用道、改善道路交界处设计、加重对鲁莽驾驶者的刑罚及加强骑车一族的教育等课题,可惜只闻楼梯响,至今无下文。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如常晨运,方过马路,上了人行道,但见一辆共享脚踏车飞般横行,撞上走在前面40来岁的阿嫂。
我上中学时也是骑车一族,踩车上下课。那时的脚踏车都有车牌号码,当局规定晚上要亮灯。我曾经因为闯红灯,脚踏车给警察抄牌,接获口头警告。然而,现在的脚踏车与代步工具却是无牌可抄,无迹可寻,即使违法,要“逮捕归案”实在不容易。遇上未成年的肇事者,更是无可奈何。
“你难道不知道人行道上不能踏脚踏车的吗?”阿嫂拍了拍撞得脱皮出血的手臂。
“是咩?有这样的law(意即法律)咩!很多人还不是这样踩脚踏车!”
又一个早上,上了横跨到大巴窑的行人天桥,迎面飞驰而过一辆电动踏板车,差点将一名长者撞倒。
岛国的绿色连道越来越多,相信代步工具“横行”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人行道与行人天桥变成“虎口”的机会也跟着提高。请有关当局、业者与使用者不要将一时之快与一时之方便,建立在行人的痛苦上。搞不好有朝一日,载头盔的不是骑士,而是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