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次“喝过头”是在90年代初的北京,当时我在新中合资的企业任职,主要从事录音出版工作,结识的多是影视和音乐界圈子的人。文艺圈子嗜酒者比比皆是,尽管我懂一点“拒酒防身术”,有一回还是和一位一见如故的山东小子喝多了,在酒馆的厕所吐了两次。
这位上海认识的新加坡宗妹问我记不记得她?我立马回复怎能忘记,派驻大陆十多年识人无数,当中泰半水过无痕,对她倒是忘也忘不了。原因无他,二三十年前大陆盛行“研究研究”(烟酒烟酒)文化,多亏我坚守“少喝”原则,那些年来只有两次“喝到吐”的惨痛经验,其中一次就是拜这位宗妹所赐。
我本来打算中途退席,虽然当晚无须立刻发新闻稿,我还是以“要写贵公司的新闻为由”想借机脱身。怎知这位年纪虽轻,却有大姐风范的前美姐当场就说“朋友聚会比较重要”不让我离开;换作其他公关人员,想必会以“公司的新闻见报为要”让我离席。当晚的结果就是回到宿舍,又呕又吐。宗妹在工作应酬场合的游刃有余,确实让我留下深刻印象。
暌违很久很久,将近20年无消无息的朋友,突然间通过手机发来短信,说她在醉花林遇见认识我的友人,通过他拿了我的联系方式,就这样把断了线的两人又连结上了。这也难怪,现代人都活在“机不可失”的被动状态,只要一不小心丢机,或者换机之前没事先做好备存,人与人就变断线风筝。
那个年代常驻中国的新加坡人,以华校背景居多,我遇到的英校生较少,之后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双语背景的国人。尽管通晓双语及一些南方方言,且同属炎黄子孙,在互联网及手机尚未普及,初来乍到大陆的新加坡人,还是免不了经历一些文化震荡,特别是工作与应酬文化。“同文同种”的误判,有时反而比“非我族类”来得多,因为前者更容易造成“我们是自己人,你一定懂我”的美丽误会。酒文化的震荡,至今难忘。
宗妹80年代曾当选新加坡小姐,2000年担任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中国部老总,工作性质免不了和官员及媒体打交道。我记得当时就是在应酬晚宴上,她身为东道主,又是唯一的女士,面对一桌男士,她口才极佳,谈笑风生之余,还逐个敬酒干杯碰杯,女士邀酒男士较难拒绝,一轮下来桌上个个喝到脸红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