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和你们打牌,蚊子都睡着啦!”
坐在桌旁,我扮演“讨佣金”的角色。每一轮牌局过后,我都会把罐子伸向胡牌的那一个,听见五分钱入罐“当”的一声,特别悦耳,我心跳了一下。我还时不时偷偷打开钱罐,数着里面的硬币,心中暗喜。
有时,赌局搏杀得如火如荼,赌客肚子闹革命,却又走不开,就差遣我们这些小毛头下楼买食物;通常他们会把找回的“零头”,五分一毛地给我们当“跑腿费”;无形中,这又是一笔额外收入。
一个赌局,楼上楼下各赚各的,一家人“合作愉快”。
每一轮牌局,赢家会自动投五分钱入罐;所以赌局结束后,无论谁输谁赢,我家包赚。这可说是我家一个较“稳定”的经济来源。
至今新年期间如果还“开赌”,麻将桌上独缺母亲身影。
我的童年时常依在赌桌,在浓浓的香烟味雾中,看着大人们洗牌、捡牌、出牌、胡牌。
父亲不善于经营咖啡店,生意马马虎虎,经常面对手头拮据的窘迫。母亲的“赌”,就成为非常另类的收入来源。母亲在麻将桌上有几手,但绝不沉迷。那些年,她把家务都打点好后到邻居家串门,碰上临时赌局才凑脚搏杀,赚取一点生活费。
其实那些年赌风盛行,这家那家随时传出来“噼噼啪啪”的麻将声,是五脚基的背景音乐。即使深夜响起,大家也习以为常,报警告发的事没发生过。
有时恍惚之间,仿佛还听见母亲在那些年,因为我们出牌动作太慢发出的广东话牢骚:“同你地打牌,蚊都瞓啦!”
但是,父母亲从来不允许我们参赌。年纪小小的我也认为,赌博是大人的选项,没有小孩的份。在学校,如果有《赌博的害处》之类的作文,我能洋洋洒洒写出一大团道理,但来到现实面却与赌如此共同呼吸,在一旁观战不能说没有犯罪的刺激感。
记忆中,我真正坐上赌桌的时候,已经是踏入社会工作;不过,那也是新年期间,和家人赌上几圈卫生麻将。
赌客通常都会喝些饮料,最方便的,莫过于向楼下经营咖啡店的父亲购买,这又多了一笔收入。
赌桌旁的小孩,那种快乐很简单,那份心酸很含蓄。
那个年代,一碗云吞面三毛钱。一夜下来,钱罐里能累积到两三元,对我而言已经是天文数字——心想隔几天三餐的伙食费,有了着落。
按照当时不成文的规定,开设赌局的住家,赌客必须给一些“佣金”(俗称“抽水”)。因此,我家也时不时“开赌”;老家厨房的餐桌铺上麻将纸就成麻将桌,桌边放着一个小钱罐。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四色牌、扑克牌及麻将牌,因为我不时在一旁“观战”,耳濡目染之下也摸出个大概。
赌客多数是附近的家庭主妇或者相熟的朋友,没有所谓“职业赌徒”;一般多是赌个周末白天,少见连续几晚通宵过夜,主妇带去的小朋友们,则聚在一旁玩乐,另辟自己的天地,河水不犯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