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梳理发现,去年12月底前,至少九个冠病患者的样本,由武汉各医院采集送至基因检测单位,检测结果陆续上报给卫健委和疾控系统,但迟迟未对外公布。

本报在中国国家卫健委官网,没有找到上述三号文件。不过上海市卫健委官网2月1日的一则通知中,提到了该文件。上海卫健委委托复旦大学,开展一项关于冠病预测模型的研究,要求复旦严格遵循三号文件,不擅自对外发布研究结果。

这份文件并未明确说明,哪些机构属于指定的病原检测机构。不过有病毒学家透露,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都一度被要求停止病原检测,销毁已有样本。按中国的《传染病防治法》,仅国家和省级的疾控机构有权进行传染病病原学鉴定,中科院武汉病毒所不在此列,更不用说其他的商业科研机构。

(北京讯)有媒体报道,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初曾发布文件,限制检测单位获取冠病病患样本,且任何人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发布检测结果。

三号文件还要求,病原学检测的信息是特殊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可对外发布检测结果,若要发表论文和成果,需要通过审核。

据财新网报道,国家卫建委办公厅1月3日发布了三号文件,要求在进一步明确病原信息前,病原的实验活动在具备相应防护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各地方机构要按照省级以上的部门要求,向指定的检测机构提供生物样本,未经批准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生物样品。至于已经取得样本的机构,要立即就地销毁样本,或交给指定的机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