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接受《盘点政策》节目访问时说,他个人认为管理会是优先考虑,因为大家比较关注平衡点问题。

他认为,业界应订下一套自律、有公信力的守则,令从业员更专业化及达到社会期望。他重申,自由不等于任意妄为,而当自由在法律下进行,便愈有自由的空间,否则便会出现弱肉强食的情况。

(香港讯)香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昨天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正研究立法处理假新闻,但强调未决定采用何种方法,会按具体情况选择及咨询。

李家超强调港府还没决定采取何种方法,会按具体情况选择,也会咨询。

由于立法工作是以普通法进行,当局会做法律研究,也会参考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做法,李家超又指例如美国、澳洲有相关法例都很严格。

对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问题,李家超认为,香港社会有共识要立法,但问题不是几时立法,而是立法后有无实质能力处理国家安全风险的问题,法例是否够用、管用及达到目的。

他指出,有些国家的做法,包括如果认为是虚假信息、对社会造成破坏,便会要求移除,同时会给予申辩机会;也有做法是要求发布者作出声明,例如有关信息未经求证及查证等;也有在选举前不能发放与选举有关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