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也特别提出,国家安全机关应依法防范和处置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在互联网上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据澎湃新闻报道,这个名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新规,由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
(北京综合讯)中国加强对互联网宗教活动的监管,国家宗教事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规,明年3月1日起,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直播或录播拜佛、烧香等宗教仪式。
当中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网上讲经讲道应由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开展。
《办法》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