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香港公共图书馆复办的文学创作奖,因新增的参赛条款模糊,包括不得有影射他人成分,引起当地文学界人士担忧会排除部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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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文学创作奖评审的诗人吴美筠批评,新规定等同将不少作品类型“泯灭在外”,因为文学作品水平的高低,判断标准并非只是有没有粗口或不雅内容,而是作者驾驭题材的能力。
另据《am730》报道,复办的文学创作奖也取消了文学评论组别。
《明报》星期四(5月2日)报道,香港康文署辖下公共图书馆举办的两大文学奖,因内部检讨停摆两年多,其中有45年历史的“中文文学创作奖”停办一届后今年复办。不过,该奖复办后新增参赛条款,除了国安条款外,也规定参赛作品不得有影射或诽谤他人成分、暴力、色情、粗言秽语、不雅,以及“任何令人厌恶的语言及行为”,违者会被取消参赛资格。
对此,香港作家黄碧云形容日后参赛作品“只能非常古雅”,并不认为这些条款可以限制创作。
香港历史学者、立法会议员刘智鹏说,何谓影射或不雅很难界定,并建议当局说明标准。
康文署回复《明报》询问时没有正面回应,仅称一直确保其举办的活动必须符合香港法例,若有合理理由认为作品内容属淫亵或不雅,抵触或违反香港法律,或不利国家安全,可取消参赛或得奖资格。
《明报》报道说,文学创作奖和另一奖项“中文文学双年奖”每年轮流举行。不过,2021年文学双年奖举办期间,一些得奖作品被指与雨伞运动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有关,奖项事隔一年公布从缺。随后,康文署进行内部检讨,2022年至2023年间未再举办这两项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