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是香港首起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备受香港社会各界乃至国际关注。香港警方为防范突发事件和维持法庭外秩序,从星期天(11月17日)起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布防,包括出动“剑齿虎”装甲车在法院附近戒备。

被指为初选组织者的戴耀廷的判刑备受关注。法官裁定他是首脑和主要推手,撰写阐明谋划推翻现有政制的文章。辩方求情时则建议列戴耀廷为其他参加者,以判囚三年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两年,法官早前形容将戴耀廷视为此案的其他参与者,是大胆的想法。

今年5月底,有14名不认罪者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连同早前认罪的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等31人,共45人被定罪,他们分批在9月完成求情。法官过后宣布在11月中判刑。

(香港综合讯)香港法院将在星期二(11月19日)对泛民47人初选案中的45名罪成者判刑。这是香港至今涉及国安法的最大规模案件,也是首次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案件。

综合香港星岛环球网和《明报》等报道,香港民主派人士组织或参与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初选,53人在2021年1月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其中47人同年3月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起诉。案件去年2月开审,12月完成结案陈词。

根据《香港国安法》,一旦颠覆国家政权罪成,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判刑10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积极参加者可判监三年至10年;其他参加者则判囚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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