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案件涉及同性配偶吴翰林和李亦豪无法共同拥有居屋(受资助、供出售的公共房屋),因为两人在英国的同性婚姻关系在香港不受承认。吴翰林因为担心死后,李亦豪无法如异性配偶那样继承他的遗产而提出诉讼。李亦豪在吴翰林三年前抑郁自杀身亡后,转而接手抗争。
香港终审法院去年9月裁决,支持包括民事结合在内的同性伴侣关系,并要求港府在两年内制定框架使同性伴侣基本社会需求合法化,但未承认同性婚姻及海外同性婚姻合法。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去年10月驳回香港房屋委员会和香港律政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当地房屋政策排除同性配偶违宪的裁决,同时也裁定同性婚姻伴侣拥有继承权。香港特区政府今年2月就此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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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发言人回应时表示尊重终院裁决,将仔细研究判词,并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再决定适当的跟进行动。
其中一起案件涉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拒绝考虑永久居民恩芬格(Nick Infinger)与在加拿大结婚的丈夫申请租赁公屋,理由是他们不是“一般家庭”。
(香港综合电)香港终审法院星期二(11月26日)驳回特区政府的上诉,裁定当地同性婚姻伴侣享有公屋申请居住权和遗产继承权。
综合法新社和路透社等报道,香港首席法官张举能星期二在裁决中说,终审法院一致驳回港府提出的上诉。案件由终院五名法官审理。
恩芬格星期二到庭听取裁决后对媒体说:“今天裁决承认同性伴侣可以相爱,也应该共同生活。”李亦豪则在社交平台表示,案件终于划上句号,感激法庭肯定吴翰林对同志平权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