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局奉命继续侦办,六人一踏出法庭大门,又被拘留盘问。米雅母女后来获释,她的三个兄长则在刑事法(临时条款)下被拘押,关了将近四年后,透过法律途径上诉,无条件获释。1995年,电视台搬演此案,六人还“告状”索赔,官司最终不了了之。

1987年,米雅和三个兄长等六人被控谋杀马里,母亲与兄嫂等面对唆使谋杀的罪状。案件过堂时,不到12分钟,由于没有尸体,没有凶器,更无目击人,证据不足,六人无事获释。无事不等于无罪,一旦掌握新证据,六人还是会被提控。

提起“无尸定罪”的案例,不得不提耸人听闻的“人肉咖喱”谋杀案,警方推断了案情,逮捕了嫌犯,却始终找不到尸体,无法像“洪山尼”案那样“无尸定罪”。

警方穷追不舍,两个月内传问了30多个男女,并在1987年3月突击几个场所,包括乌节路一座教堂,扣留了八个男女;包括马里的岳母、妻舅以及娘家的亲戚。两人后来获释,其他嫌犯否认跟此案有关。

案发日期疑是1984年12月12日中午,马里被带到教堂看守员宿舍内,被人用铁棒袭击,惨遭分尸后,尸块煮成咖喱饭,分装入多个塑料袋,丢弃在槟榔路和乌节路一带住家外的垃圾桶内,毁尸灭迹。

30多年来,失踪的马里像是“人间蒸发”,始终毫无音讯。警方肯定他已遭遇不测,侦办此案不遗余力,可惜仍然前功尽废。这不但是岛国最恐怖残忍的命案,更是悬案中的悬案!

案件得从1987年说起,一名警探接获线人情报,说是1984年有个叫马里慕都的男子惨遭三人谋杀分尸,煮成咖喱饭。马里是个度假屋的看守员。

从口供书中,警方发现米雅的兄弟,背景不简单,一个有械劫罪成坐牢的案底,另一个是经营羊肉档的屠夫。口供书也透露,马里嗜酒如命,醉酒时常虐打米雅出气。

虽然事隔三年,警方还是认真处理这起人命攸关的案件,先从人口失踪档案着手,果然发现马里的妻子米雅报案说丈夫失踪,初步调查,并无可疑。

警方依据这些线索所推断案情是:米雅的家人可能要为她“报仇”,拟定“杀人”计划,而且凶手不止一人,因为分尸、剁尸、煮尸及弃尸需要时间,不可能单靠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