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代表律师西瓦古玛接受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访问时证实,刘特佐父子被判藐视法庭罪成。“他们被判处监禁,直到藐视法庭罪撤销为止。”承审法官哈雅图也谕令刘特佐向一马公司及子公司支付5000令吉(约1512新元)堂费。

高庭在今年3月批准申请,但刘特佐父子迟迟未回应,一马公司及子公司因此要求法庭宣布刘特佐与刘福平藐视法庭。他们两人星期一都没有出庭,也没有委任律师代表。

(吉隆坡综合讯)吉隆坡高庭星期一(10月17日)宣判,遭多国政府通缉的商人刘特佐与其父亲刘福平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必须监禁至法庭撤销这项罪名为止。

一马公司(1MDB)和多家子公司今年3月14日单方面申请庭令,禁止刘特佐、其代理或被任命者转移10亿3050万美元(约14亿6910万新元)资产,以及禁止刘福平、其代理或被任命者转移4亿零150万美元资产。这些资产总额约14亿3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