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达立说:“会议不一定讨论(包括纳吉案在内的)具体案件,因为当局还收到很多特赦请愿。”

特赦委员会成员包括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部长,以及最多三名由国家元首委任的成员。首相安华4月10日承认,他是特赦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马国联合执政党巫统4月7日宣布,巫统最高理事会决定寻求国家元首根据宪法特赦纳吉。根据宪法,国家元首收到特赦申请后,必须召开联邦特赦委员会讨论,元首也必须主持这项会议。

马国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告诉《马来西亚前锋报》,特赦委员会星期五(4月28日)开会主要是讨论在联邦法院上诉失败的特赦申请,而讨论的特赦申请排序,是由首相署法律事务组的特赦委员会秘书处决定。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负责吉隆坡等联邦市辖区的特赦申请。其他州属的特赦申请则由各州秘书负责。

纳吉2022年8月23日因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终极上诉遭联邦法院驳回,入狱服刑12年。纳吉入狱后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终极上诉的判决,但联邦法院五司2023年3月31日驳回他的申请。这意味着纳吉想重获自由的司法途径已经用尽。他要恢复自由身,只能寄望元首特赦。

(吉隆坡综合讯)由马来西亚国家元首牵头的特赦委员会将在星期五开会,但会议上未必讨论前首相纳吉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