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被告雷斯纳同意与美合作转为控方证人
马国籍的黄宗华于2022年4月8日在美国被定罪,今年3月9日被判刑。布鲁克林联邦法庭陪审团裁定,案发时身为高盛马国投资银行业务主管的黄宗华,协助前老板——高盛集团新加坡前主管雷斯纳挪用一马公司资金、洗钱和贿赂官员,以争取业务。
高盛从这笔交易中赚取了6亿美元的费用,黄宗华则谋得3500万美元的回扣。
另一方面,高盛已在2020年7月与马国前首相慕尤丁领导的国民联盟政府,以39亿美元赔偿达成和解。不过,首相安华2022年11月上台后,多次指这项和解协议不合理,并放话准备起诉高盛,以追讨马国在一马弊案中损失的数十亿令吉。
布鲁克林首席地区法官布罗迪命令黄宗华星期五(6日)向美国法警署自首,以将他移交给马国执法单位。
除了黄宗华和雷斯纳,马国政府也提控了本案的关键人物刘特佐。不过,一马案被揭露后,刘特佐就潜逃出国,至今行踪不明。
根据控状,高盛于2012年至2013年为一马公司三次发行债券时,募得65亿美元(约88亿8700万新元)资金。其中的45亿美元通过贿赂和回扣的方式,转移给政府官员及银行高管,成为华尔街历来最大的贪污丑闻之一。
黄宗华早前已因一马公司(1MDB)案,在美国被判处10年监禁,但获准延迟服刑。纽约市布鲁克林检察官办公室星期四(10月5日)指出,当局与马国政府达成协议,将黄宗华引渡回马国面对一马公司案的控罪,而他返回美国后须立即入狱服刑。
黄宗华于2018年11月在马国被捕,马国政府当时同意将他引渡到美国受审。本案的另一名被告雷斯纳则同意与美国政府合作,转为控方证人。
延伸阅读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在今年9月5日对黄宗华发出终身禁止令,禁止他在证券与期货法令下进行任何受监管的活动,以及禁止他在财务顾问法令下提供任何金融咨询服务。他也永久被禁止参与资本市场和金融咨询服务公司的管理、担任董事或成为大股东。
当局与马国达成引渡协议 黄宗华返美后须立即入狱服刑
(纽约综合电)美国法庭启动引渡程序,准备把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贪腐案的前高盛银行高管黄宗华引渡回马国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