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柔佛新山一名油站女老板因为两次允许同一辆新加坡巴士添加柴油,星期一(1月29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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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被控违反“禁止及控制贩卖汽油和柴油条例”。被告不认罪,法官裁定2月28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苏拉雅在新山地不佬区甘拔士巴鲁的一家蚬壳油站(Shell),贩卖250公升柴油给一辆新加坡注册的巴士,抵触了《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

马国RON95汽油与柴油是受补贴的燃油,法律禁止油站业者售卖受补贴燃油给外国注册车辆。

违者如果罪名成立,初犯可能面对最高100万令吉(约28万2600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能面对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