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按摩院法令,无牌按摩院的经营者将面对更严重的处罚,初犯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或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也将对无执照的按摩院颁布场地关闭令,要求按摩院清空和上锁。一旦这些按摩院在被控上法庭后仍继续营业,警方则可采取必要的方式,包括合理的武力,来执行关闭令。这么做将可避免顽固的业者在司法程序进行时继续触犯法律。

警方也将对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场地租借给无执照按摩院的房东采取行动。一旦租户因经营无执照按摩院而被控,警方将立即通知房东。一旦罪名成立,房东也须要求租户在一个月内搬出,否则将面对和租户相同的惩罚。

警方昨天(5月5日)发表文告说,来自中央警署的警员于5月3日突击检查位于沙球劳路、仁美巷、达士敦路和吉真那路的四家按摩院,发现其中两家按摩院无执照经营,另一家按摩院违反执照规定。警方表示,将在按摩院法令下对这些违法按摩院业者采取行动,案件正在调查中。

警方对四家按摩院开展执法行动,逮捕四名年龄介于34岁至57岁的女子。其中三名女子是因违反《妇女宪章》而被捕,另一名女子则是在经营卖淫场所的罪名下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