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P Piling在这起事故中被查出于确保工地安全方面出现多项疏漏,去年5月3日被人力部重罚29万元。
由于操作范围小,起重机撞倒打桩套管,导致部分套管倒下压在客工阿鲁慕甘(Arumugam Elango)身上。阿鲁慕甘当时站在打桩套管和打桩机中间的狭小空间里,被数个重1.76公吨的桩管压在打桩机上,多处受伤,当场身亡。
因此,当郑通川事后教唆马蒙顶罪时,马蒙不愿这么做,并暗自用手机把对话录下。
另一名客工苏蒙(Sumon)也在厂地经理的教唆下,因担心失去工作而做出对马蒙不利的假口供。
不过,马蒙操作的挖土机自始至终没有触碰到打桩套管。根据马蒙的说辞,蔡广林用起重机移动打桩钻桶时,钻桶击中套管,导致套管倒下,压死阿鲁慕甘。
违例进行起重作业导致客工死亡,还教唆另一名无辜客工为事故顶罪,打桩公司督工被查出妨碍司法公正和触犯工作场所安全条例,判监16个星期。
人力部职业安全与卫生稽查处处长陈仕豪说,郑通川身为督工,不但没有确保员工在起重作业中的安全,还试图利用职衔便利妨碍司法公正。
ZAP Piling私人有限公司督工郑通川于2016年6月9日,在位于克兰芝连路的工地带领建筑工人进行钻孔打桩机的功能测试。他当时指示起重机操作员蔡广林,用起重机把挡在钻孔打桩机前的打桩钻桶移到叠放在一旁的打桩套管旁。由于操作范围小,起重机撞倒打桩套管,导致部分套管倒下压在客工阿鲁慕甘身上。阿鲁慕甘当场身亡。
根据人力部昨天发出的文告,郑通川因妨碍司法公正,被判监八个星期。此外,郑通川指示蔡广林进行的起重工作并没有获得工作许可证,也没有相关的作业计划,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另被判监八周。
由于担心录音会被没收,最终无法呈堂,马蒙并没有及早交出录音。直到当局通知马蒙,他可能被控行为疏忽危害他人安全时,他才把录音交给调查人员。当局最后也撤销对他的指控。
ZAP Piling私人有限公司督工郑通川(Tay Tong Chuan)于2016年6月9日,在位于克兰芝连路的工地带领建筑工人进行钻孔打桩机的功能测试。他当时指示起重机操作员蔡广林,用起重机把挡在钻孔打桩机前的打桩钻桶(boring bucket)移到叠放在一旁的打桩套管(bore pile casings)旁。
郑通川不但没有为事件负起责任,反而和厂地经理唆使另一名员工马蒙(Mamun)为事故顶罪。马蒙当天负责操作挖土机,他的任务是在测试过后将泥土挖走。郑通川教唆马蒙招认他操作的挖土机碰撞到打桩套管,导致套管倒下压死阿鲁慕甘。
“人力部严厉看待此事,对于置员工于险地和试图妨碍司法公正者,也会要求法庭判处监禁。”(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