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两人在虐待苗苗丹的案件也被判罪成,但各有两项控状的罪名不成立。郑伟杰被判坐牢24个月、谢韵玲则坐牢47个月和罚款4000元。

另外,针对妻子拖欠支付女佣薪金的控状,她原本被判无罪,控方要求高庭改判她罪成,并决定这项控状的刑罚。

至于两轮审讯的刑罚应分开或一起执行,将交由高庭三司择日定夺。

在菲蒂雅的案件中,经控方上诉后,男被告和妻子分别被判坐牢43个月和两个月。

夫妻俩也被法庭谕令赔偿两名女佣1万7300元。

案发时,丈夫是资讯科技经理,妻子是销售经理。两人选择不认罪,国家法院把涉及两名女佣的控状分开审理,先后进行审讯。

经理夫妻用各种方式虐待两名女佣,控方昨午针对虐待第二名女佣的案件提出上诉,包括要求将丈夫的24个月监禁延长至38个月。

据早前报道,郑伟杰(41岁)和谢韵玲(43岁)夫妇分别面对23项控状和19项控状,指他们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在义顺6道住家,虐待印尼女佣菲蒂雅(33岁)和缅甸女佣苗苗丹(26岁)。

控方昨午针对苗苗丹的案件上诉至高庭,包括要求改判谢韵玲拖欠支付苗苗丹薪金的罪名成立。

至于郑伟杰,控方指他惩罚苗苗丹做伏地挺身和膜拜神像的行为极为恶劣,刑罚应该上调。控方认为,郑伟杰应该就他虐待苗苗丹的罪行坐牢38个月。(人名译音)

控方指出,尽管辩方出示一张签据,显示苗苗丹承认谢韵玲已支付所有薪金,但审案法官忽略了那是苗苗丹在长期饱受虐待和欺凌的情况下签名的,因此并非可靠的证据。

高庭法官展期至本月20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