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非法投注网站赌球,前后下注达5万元,被判抵触远程赌博法令。原得坐牢两周的他提出上诉,高庭法官认为,首次犯下这类罪行的赌徒应被罚款即可,改判他罚款1万元。

法官解释,被告所做的是通过非法网站下注,而这类网站不像受豁免的营业者如新加坡博彩公司和新加坡赛马公会,设有充分的安全措施,来确保使用者负责任地赌博。

法官指出:“不过,即使通过未经授权的服务商投注,可能有助长嗜赌的风险,但这样的担忧不足以判被告坐牢。坐牢不会解决嗜赌问题,反而可能导致被告的处境恶化。”

刘建邦不服所判,向高庭提出上诉,要求减刑。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考虑后认为,被告犯罪所构成的伤害不算严重,不足以让法庭判他坐牢。

至于控方指违法的远程赌博活动往往涉及国际犯罪集团,法官认为,使用非法赌博网站的人未必知道幕后经营者的真实身份,法庭无法凭这一点来加重赌徒的刑罚。

根据控状,刘建邦于2016年10月22日及23日,两次上非法投注网站下注足球赛,下注金额为2万1000元和1万8000元。所谓非法投注网站,指的是没有在远程赌博法令下受到豁免的投注营业者。刘建邦另外面对两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四项控状中的总投注金额达5万元。

不过,如果赌徒明知故犯,重复犯下使用非法赌博服务的罪行,法官认为,这类被告就应判予监刑。(部分人名译音)

根据日前发出的高庭判词,被告刘建邦面对两项抵触远程赌博法令的控状,他在国家法院认罪后,原被判坐牢两周。

被告犯罪所构成的伤害不算严重,不足以让法庭判他坐牢……坐牢不会解决嗜赌问题,反而可能导致被告的处境恶化。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