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被判坐牢的是住在巴南路(Balam Road)第32座组屋的余春华。他昨天承认鲁莽行为伤害他人罪,被判坐牢四周。
在阻断措施实施期间违例者,昨天共有四人遭定罪,其中包括早前曾报道的55岁美容院女老板靳银。
因附近居民报警举报,稽查员到美容院突击检查,发现大门紧闭,但有冷气从门缝中吹出,敲门约10分钟后被告才开门。
在病毒阻断措施期间仍继续营业,曾在庭上泪崩跪地求饶的美容院女老板,昨天再上庭认罪求情时,又几乎泣不成声,法官见状直说“不要尝试用你的眼泪打动我”,最终判她罚款2万2000元,若无法偿还,须坐牢八周。
而对执法人员爆粗口的35岁咖啡店饮料摊摊主梁中杰,早前称是执法人员先对他爆粗口,但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昨天承认一项触犯防止骚扰法令罪。
另一名在阻断措施实施期间违例的是黄锦华(63岁),共面对五项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行,昨天认下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被告昨日再度上庭认罪,在求情时又开始哭泣,法官马上制止,请她控制好情绪时说:“不要尝试用你的眼泪打动我”。
根据案情,4月18日傍晚6时30分左右,被告称因闻到邻居抽烟的味道,一气之下拿起高尔夫球杆,没有戴口罩就出门砸破邻居的窗。当时在屋内的一名49岁女子因此受伤。(人名译音)
法官下判时说,病毒阻断期间本不该开门营业,而被告不仅违例营业,也没有做好抗疫措施,没有戴口罩和手套,也没有查询顾客资料及出国记录,更没有发现顾客给的是假名,必须严惩以达阻吓作用。
原本在上个月认罪的她,因情绪太激动,三度泪崩,甚至跪地磕头,结果法官无法接受她的认罪。
又泪洒公堂 法官:别想用泪水打动我
气邻居抽烟用球杆砸窗 男子判坐牢四周
他在阻断期间多次外出,到住家楼下的石椅喝酒聊天,无论执法人员如何劝说都充耳不闻,甚至看到警察走向他时,还将口罩拉上遮眼,假装没看见。法官判他罚款3500元。
他于4月13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在裕廊东24街第253座组屋的咖啡店辱骂食品局的执法人员,最终被判罚款3000元。
根据案情,67岁男子于4月10日早上联系被告,原本担心触犯条例,被告却安抚他说会关着门进行。
她在阻断措施期间仍开门营业,没有按摩院执照却仍为一名67岁男子提供按摩及手淫的服务,因此触犯两项按摩院法令及一项冠病(临时措施)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