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芳达:对暴力行为零容忍
交通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昨天在国会指出,非常关注近期发生的巴士车长遭言语或肢体暴力事件。这些行为是错误且不可接受的。政府、工会、公共交通业者和多数新加坡人立场一致,对这种暴力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六周,也安排他接受辅导,助他走出丧母之痛。
当时被告已醉倒,他不断用手敲击车上的扶手发出声响。车长提醒他不要这样做,却激怒了被告,他几次上前质问车长,还用手拉扯车长的衣领。
被告认罪后求情时指出,自己当时因丧母之痛,喝了太多酒,导致行为失控。事后他非常自责,从此戒酒。他和太太都已退休,两人身体不太好,还得帮女儿照看两名孙儿,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大约11时45分,车长决定停下巴士,把车门关闭,等待警方到来。
他强调,大部分乘客都以礼对待和尊重公交员工和其他乘客。“至于少数认为他们可以胡作非为,并逃过惩戒的,让我声明,不论是言语或肢体,要是你对我们的公交员工施暴,就准备好面对法律后果。”
退伍军人酒后殴打七旬巴士车长,被判入狱六周。事发当日正好是被告母亲的百日祭,被告情绪悲痛,冲动之下喝了六瓶啤酒,乘巴士途中与巴士车长发生冲突,包括击打车长头部11次,导致车长痛得捂住鼻子低头趴在方向盘前。
被告多次走到车长座位旁,与车长发生肢体冲突,包括拽着车长的衣领前后摇晃,以及11次蓄意伤害对方。他的动作包括掌掴车长、拉扯他的头发与下巴,以及击打车长的后脑勺和脸部。
被告辛湖光(69岁)被控一项蓄意伤人罪以及抵触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
根据主控官在庭上播放的视频,车长将巴士停下后,与被告同处长达14分钟。其间被告多次走到车长座位旁,与车长发生肢体冲突,包括拽着车长的衣领前后摇晃,以及11次蓄意伤害对方。他的动作包括掌掴车长、拉扯他的头发与下巴,以及击打车长的后脑勺和脸部。
主控官指出,受害人已经70岁,更是公共交通工作人员。被告的行为导致车长不能继续开车,一些乘客也被迫躲到巴士上层。车长过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右眼和脸颊左侧受伤,病假三天。
案件发生于去年8月16日,大约晚上11时49分。根据案情,被告在晚上7时左右与朋友聚会,喝了超过六瓶啤酒。他在11时左右准备搭巴士回家。不久后,他登上受害人驾驶的186号巴士。
最后一次,被告正面击中车长脸部,导致车长痛得捂着鼻子,将头靠在方向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