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审讯揭露,两名被告轮流从厨房的电子热水壶取热水泼在男童身上,每一回都泼上好几杯,甚至有一次多达10杯。除了用热水淋男童,两人也用各种手段虐待他,包括把身高105公分的男童关在养猫的铁笼内,家猫则自由地在屋内行动。

控方当时要求法官考虑修改阿姿琳所面对的共谋谋杀控状,而非让她逃脱谋杀罪名,但同样被法官驳回。控方于是改对两名被告提呈替代控状,利兹万与阿姿琳分别面对九项和八项罪名,其中以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最为严重。高庭法官最终在新的控状下将两人治罪。

两名被告目前是在用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下被治罪,丈夫利兹万被高庭判监27年及打鞭24下,妻子阿姿琳也须坐牢27年,外加12个月取代鞭刑。

年轻夫妇用热水烫死五岁男童逃过谋杀罪,控方昨天上诉至最高法院要求改判妻子谋杀罪成,以及夫妇俩都判终身监禁。上诉庭五司将择日裁决。

案件前年11月在高庭开审,审讯结束后,邓碧云法官裁定两人共谋谋杀罪名不成立,原因包括本案没有出现足以推断两人意图谋杀的证据。

总检察署副首席检察官莫哈默费扎尔指出,两名被告在案发期间的其中一个星期内,至少四次用热水烫伤男童,当中两次都是由阿姿琳亲自泼热水,另一次她也有份与丈夫一起这么做,所以算是共谋犯案;整体而言,阿姿琳具有烫伤男童的意图,因此必须为两人的夺命行为负上刑事责任。而且,男童首几次被热水淋伤后,伤势明显非常严重,阿姿琳无法辩说不晓得自己与丈夫的行为足以致命。

这起令人发指的虐童案发生于2016年7月至10月之间。现年29岁的利兹万与阿姿琳被指在中部某一房式租赁组屋单位内,至少四次用热水烫伤五岁又九个月大的儿子,最终导致儿子丧命,犯下共谋谋杀的罪行。若共谋谋杀罪名成立,两被告原本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控方昨天针对阿姿琳逃脱谋杀罪,以及夫妻俩的刑罚,上诉至最高法院,由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五司审理。

控方:被告使男童受重伤 无法辩说不知行为会致命

控方在上诉陈词中指出,现有刑罚过轻,无法反映两名被告以恐怖手段虐待亲骨肉至死的严重程度;本案也是蓄意重伤他人案件中最恶劣的其中一起,因此法庭应以相关法律条文下最严重刑罚,即终身监禁将两人治罪。

至于两人所面对的刑罚,费扎尔指出,若上诉庭不接受阿姿琳犯下谋杀罪,控方也希望五司考虑改判两名被告终身监禁,才足以反映本案罪行的恶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