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涉案男子后,发文告表示严正看待这类可能破坏种族和谐的行为,任何人无论是以行为或语言挑起种族间的敌意,警方必定采取严厉行动。
男子被指用带有种族侮辱字眼辱骂和踢倒印度族妇女,前天被控上法庭,面对蓄意伤人和蓄意伤害种族情绪两项指控。
被告面控后,案展10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被告是30岁的新加坡籍男子王兴峰(音译)。第一项控状指他在今年5月7日上午8时45分左右,在蔡厝港北桦苑公寓附近的有盖走廊蓄意致伤印族妇女妮塔,被告当时用脚踢她的胸口,还用侮辱种族的字眼辱骂她,触犯蓄意伤人罪。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同时同地,用伤害种族情绪的言语辱骂妮塔,触犯蓄意伤害种族情绪的罪。
媒体早前报道,案中妇女是55岁新加坡籍印族女子妮塔(补习教师),她在人行道快步走时遭攻击。妇女的女儿在社交媒体贴文揭露此事,引起社会关注。
蓄意伤人罪名若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三年,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使用伤害种族情绪语言者若罪成,可判监长达三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也同声谴责。“根据女事主所说,这似乎是种族主义与仇外攻击,让人无法接受。”
总理和多名政要也在面簿贴文谴责男子行为。总理表示,这种袭击是错误和可耻的,“它违背了我们多元种族社会所代表的一切,以及我们如此珍视和相互尊重的种族和谐。它超出想象地损害了我们的国际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