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一名护理人员,事发时在疗养院工作已有一年。伤者36岁,患有自闭症、轻微智力障碍以及癫痫症,平日都住在疗养院内。

被告过后拉着受害人的手,把他拉到活动室中央,然后踢了他右腿五次。

疗养院总裁在查看电眼画面后,发现事发当晚被告的确两次对受害人动手。院方最后决定报警,总裁也向受害人的母亲道歉。

被告两次对受害人动手,都被在场的同事看到,疗养院的电眼也拍到过程。事发三天后,受害人回家,母亲发现他的右大腿有很大的淤青块,于是就向院方投诉。

同一天晚上9时左右,当被告和受害人在另一个房间时,受害人又一次抓住被告领口。被告吩咐受害人坐在地上,受害人坐下后伸出手。被告抓住受害人的手在地上拖行,接着踢了受害人三次。

男看护一天内两次在疗养院对患有自闭症的男子动粗,包括踩他腹部以及踢他右腿。母亲发现儿子腿部有淤青,就向院方投诉,院方在查看电眼画面后,发现护理人员确实曾经动手打人,决定报警。

根据案情,被告去年9月9日晚上两次对受害人动手。晚上7时25分左右,被告和受害人都在疗养院的活动室,被告当时在一个角落,受害人走向被告,抓住被告的上衣领口,被告就把受害人摔倒在地。受害人倒在地上,被告又踩了他腹部一脚。

在调查过程中,总裁透露,自闭症患者有时会因为情绪紧张而抓住别人的上衣领口,这个举动容易引起他人的误会而动粗。总裁也指出,疗养院里的看护受过训练,知道不可过分使用武力来处理这样的情况。案件料在10月28日下判。

接获受害人母亲投诉 疗养院查电眼发现被告伤人

28岁的被告面对两项蓄意伤人控状,他昨天认罪。为了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得报道被告与疗养院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