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大学经理为检查宿舍屋顶的清洗工作,擅自违例操控无人机拍照,过后转移阵地到停车场,利用无人机航拍作休闲用途,日前被判罚款7500元。

他面对操控未经注册的无人机,以及无准证操控无人机等六项抵触航空法令和航空条例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无话可说。法官念及他没有案底,而且及早认罪,综合考量后判他罚款7500元。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有约15年操控无人机的经验,他拥有一架重570公克的DJI Mavic Air 2无人机,并且知道该无人机没有向新加坡民航局注册。

被告的罪行被新加坡空军部队的监控设备发现,空军人员过后联系上被告,被告也按要求让无人机降落。

案情也显示,无人机在航程最高处,与被告的距离有近532米,而要在视线内操控无人机,意味着无人机和操控人员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00米。

被告于永健(音译,54岁)案发时是南大一名管理住宿与附属服务的经理。

调查显示,无人机在南大体育及休闲中心一带的飞行高度约为508英尺(约155米),而飞行高度超过200英尺(约61米)必须申请准证,但被告并未这么做。

去年5月27日早上8时左右,被告应同事要求检查南大一座宿舍屋顶的清洗工作是否妥善完成,于是使用无人机拍摄屋顶的照片,操作过程约五分钟。

不久后,被告去到校园里的一座停车场,从那里继续操控无人机,意图拍照作为休闲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