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被告涉非法跨境转账
五名被告的其中一人陈志贤(39岁),曾被控于前年收取并转账赃款,涉及款额超过60万元。他昨天面对一项抢劫伤人的控状,指他与同谋于本月17日傍晚5时35分在裕廊坊Subway快餐店,抢走39岁男子郑仁飞3万零200元的现金,在过程中蓄意打伤对方。
光天化日下抢劫伤人,五名男子涉嫌在裕廊坊一家快餐店,打伤并抢走一名男子3万多元现金而被控。
另七项控状也指陈志贤在2020年8月和9月之间与他人共谋,分别利用银行户头收取并转账他人从勾当得来的赃款,款额介于6000多元至12万多元,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电眼的画面有助于此次侦破案件,本案展示了新加坡警察部队对于追捕这类罪犯,并将他们绳之于法的不懈承诺。”(部分人名译音)
企图躲避追查仍难逃电眼
昨天与陈志贤一同视讯面控的还有两名中国籍被告陈硕(22岁)及张克希(31岁),他们各面对一项抢劫伤人的控状,指他们在同个时候抢劫并蓄意伤害郑仁飞。
陈志贤去年已因其他罪名被控,因此是在保释期间涉及抢劫案。他早前面对的其中一项控状,指他在2020年8月4日至9月11日,违例提供跨境转账服务,收取并转账35万9576元给数名在中国的人,以换取约719元的佣金,他因此面对一项触犯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
裕廊警署署长徐德志助理警察总监告诉媒体,虽然嫌犯企图躲避追查,但警方没放过任何线索,迅速找出嫌犯的身份,并逮捕了他们。
根据控状,涉及抢劫伤人案的还有另一名男子葛腾,还未被提控。
根据刑事法典394节条文的抢劫伤人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并可被打鞭至少12下。
三人面控后,继续还押兀兰警署一周协助调查,案件展本月28日过堂。
另两名来自中国的同谋张喜超(28岁)和王安权(32岁)前天已面控一项抢劫伤人罪,同样还押兀兰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