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书强的代表律师陈励正则表示,被告已感到懊悔不已,以后不会重犯。

金味集团2018年计划收购亚洲物语,因为林喜烈同时拥有的亚洲物语股份,交易存在利益冲突。集团董事曾进行两次会议,但林喜烈始终没公开相关利益关系。在进行这项交易前,集团必须获得股东的批准,并在事后马上通知新交所,但因为林喜烈隐瞒真相,集团并没有这么做。

根据案情,王咏生、陈金华,以及王家烨三人在2009年创办亚洲物语,由于王咏生和陈金华当时在另一家饮品公司百佳企业(Pokka)任职,他们把股份记在王家烨名下。

庭上揭露,两人选择不申报的原因之一,是为了不影响艺人赖怡伶的丈夫王咏生升上连锁咖啡店金味集团(Kimly Group)总裁的大计。

林喜烈认为,他在金味集团2016年首次公开售股时没呈报这件事,因此决定继续隐瞒下去。他也向调查人员称,若自己的30%股份被公开,大家可能会问及其余70%股份的拥有者。他当时想把所有业务,包括亚洲物语的生意,安置在金味集团旗下,形成一个对金味集团业务有利的生态系统。

集团前执行董事谢书强(47岁)知道这层利益关系却没申报,面对一项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被判罚款10万元。

代表林喜烈的高级律师文达星指出,被告收购亚洲物语是为了拓展金味集团的业务,没有从中谋取私利,股东或集团也没因此蒙受财务损失。

控方指这个决定剥夺了集团股东的权益,严重打击公众对上市公司管理过程的信任,须给予严惩以起阻吓作用。

谢书强担心这将间接揭露王咏生和陈金华也拥有亚洲物语的股份,或影响他们在百佳企业的工作,破坏王咏生升任金味集团总裁的计划。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身为百佳国际前总裁及百佳企业前副总裁的王咏生,被指同时拥有亚洲物语部分权益,并涉嫌三次在百佳与亚洲物语达成交易时,未向百佳透露他与亚洲物语的利益关系,早前被控三项抵触公司法的控状。百佳在2019年起诉王咏生,向他索讨至少1025万元损失,王咏生也提出反诉。不过,官司持续不到一年,双方就宣布庭外和解。

金味集团前执行主席林喜烈(56岁)没向集团申报利益关系,集团收购亚洲物语(Asian Story Corporation)时也没通知新加坡交易所,面对抵触公司法令及证券与期货法令两项控状,被判罚款15万元。

林喜烈隔年在亚洲物语投资了30万元,分得30%股份,他也选择把股份记在王家烨或生意伙伴的名下,但仍是股份的受益人。

金味集团两名前高管未申报与饮品公司亚洲物语的相关利益关系,昨天认罪后被判罚款,接下来五年也被禁止任职所有公司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