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报道,请翻阅2022年2月18日的《新明日报》。
被告陈贤富(69岁)面对五项罪名,包括用危险武器蓄意伤人、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等。他昨天(2月17日)承认其中两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案展下周四(24日)下判。
用餐时听酒客问妻子“多少”,男子以为对方调戏,拿啤酒瓶猛砸对方的头,导致对方头部缝11针。
根据案情,2020年6月28日下午5时左右,被告与妻子在克罗士街上段(Upper Cross Street)的珍珠山34咖啡店用餐。同样是69岁的受害人当时在与朋友喝酒,他突然走向被告的妻子,问她买的某件东西花了多少钱。但是,被告只听到“多少”,以为对方在调戏妻子,把妻子当成妓女,马上骂对方,两人爆发口角。
被告带着妻子离开,不久后回到咖啡店,一拳殴击受害者的后脑勺,然后拿起一旁的酒瓶向他丢去。受害者闪开,酒瓶砸中地上。被告不罢休,随即拿起另一个酒瓶追上受害者,往他的头颅砸了至少两下。在场的其他食客报警,受害者被送院,头部缝了11针,获得6天病假。(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