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股风暴”的主谋马来西亚籍破产商人苏启文与他的情人柯素玲被判罪成,高庭法官指两人通过操控187个交易户头和欺瞒金融机构等手段,制造大量的虚假交易来托高三家公司的股价,引爆新加坡史上最严重的股市操纵案。
符晓平法官也认为,有足够证据显示苏启文在2013年“小股风暴”发生后,指示四名男子向商业事务局撒谎,为此判他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几名证人也异口同声表示,两名被告曾指示他们“守住”市场,继续托高股价。
法官认为,控方提出的种种证据,包括数名户头持有人与股票交易员的证词、短信与电邮记录、数据表与书面文件、以及对比通讯记录和股票交易记录的分析报告等,都显示两名被告确实操控187个属于个人或公司的交易户头,进而制造大量交易,推高三家公司股价。
经过近200天的审讯后,法官昨午花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发表口头裁决。苏启文(62岁)与他的新加坡籍情人柯素玲(57岁)分别被判180项与169项控状罪成,两人各有九项控状被判罪名不成立。此案求情陈词与判刑另外择日进行。
控方一共传召了96名证人供证,除了股票交易员与不同金融机构的代表等人,还包括苏启文的另一名女友郑祖仪。
法官也指出,两名被告不诚实地通过按金交易(margin financing)的融资方式,以三家公司的股票为保证金,欺骗两家金融机构发放超过2亿3000万元;事实上,他们是使用这些资金来制造市场旺热的假象。
至于控方指郑祖仪名下有两个户头也遭被告操控,法官则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来支持这项指控。因此,针对与这两个户头有关的控状,法官裁定两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择日判刑
控方形容这场“小股风暴”为“新加坡史上最严重的股市操纵案”,而苏启文与柯素玲是引发风暴的主谋,分别面对189项和178项控状,以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占大多数。案件于2019年3月在高庭开审。
根据控方立场,苏启文与柯素玲涉嫌在2012年8月至隔年10月,以各种手法推高三家公司的股价。两人通过他们操控的交易户头,进行“左手换右手”的洗牌交易(wash trading)与对敲交易(contra trading),制造交易旺热的假象,吸引投资者入场。股价最终撑不住,一日内崩盘。
另外,苏启文也被判三项抵触公司法令,以及八项阻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成立。证据显示,在股价崩盘后,苏启文分别联络四名男子,要求他们向正在查案的当局隐瞒实情,他也试图把责任推卸给其中一人。
裁决出炉后,警方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出联合文告,透露当局在调查此案的过程中,扫荡超过50个地点,以及向超过70人问话;当局也找到大量的证物,包括超过200万封与本案有关的电邮。(部分人名译音)
扫荡50多地点问话70多人 查获逾200万封电邮证据
苏启文答辩时否认操控交易户头与股价,声称只是免费为一些人提供有关股票交易的咨询,股价崩盘则是其他因素造成,与他和柯素玲无关。曾是业高国际(IPCO International)前总裁的柯素玲因经费耗尽,审讯中途决定不再聘用代表律师,放弃上证人栏答辩。
本地三家上市公司亚昇投资(Asiasons)、博诺集团(Blumont),以及瑞狮集团(LionGold)的股价从2012年8月起出现异常波动,股价在2013年10月4日崩盘,市值狂跌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