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四名被告早前在高庭承认强奸、性侵与非礼等控状后,星期三下午(11月16日)接受判刑。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不准公开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法官下判时考虑了影响四名被告罪责的不同因素,包括不同的预谋与背叛妻子信任的程度等。被判得最重的是K,须坐牢22年和打鞭20下,M和N分别被判坐牢20年和18年,各被打鞭20下,L则被判13年半的监禁。
涉“换妻”强奸案的其中四名男子被高庭法官斥责犯下最震惊与恶劣的性侵案之一,他们被判坐牢介于13年半至22年之间,其中三人也必须被打鞭。
2020年的第一天,J的妻子夜里无意间在丈夫的手机里看到他与其他同党的对话,进而得知真相。妻子最终上警局报案,揭发这七名男子,换妻强奸的不道德勾当。
2012年某个晚上,K(45岁)在妻子的酒里下药,并且在妻子失去意识后为她戴上眼罩。J(41岁)接到K的通知后,涉嫌上门强奸昏迷的人妻,K则在一旁拍下过程。另一次,J的妻子身体不舒服,J假装好心拿药给妻子吃,但拿的却是安眠药。他在妻子昏迷过去后联络K上门犯下强奸案。
另三名被告L(53岁)、M(45岁)和N(37岁)曾在不同时候在J的邀请下,上门强奸J的妻子。L和M也有对自己的妻子或前妻下药,再让同党上门犯案。N则是一名单身汉。
K和J私底下讨论时如此形容妻子:“无论她们以为自己多聪明,最终还是被她的男人玩弄。”
法官:判刑依预谋背叛程度
庭上也揭露,受害的妻子们是在案件曝光后才得知自己被丈夫出卖,她们因此大受打击。其中一名受害人说她“感到心痛、愤怒与失望”,并且认为“不如死了比较好”,另一名受害人则尝试不去想起所发生的事情。
为此,控方在庭上陈述案情时,只以英文字母的代号K、L、M和N称呼四人。
涉案男子年龄介于37岁至53岁,来自各行各业,包括一名公司董事、一名送餐员,以及两名从事业务发展工作的男子。受害人的年龄则介于41岁至49岁。
彭康钊法官星期三下午(11月16日)下判时指出,四名被告对被下药和失去意识的女性犯案,违背了枕边人对他们的信任,甚至让受害人面对怀孕或感染性疾病的风险,法庭须对这般恶劣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两人也在各自的卧房偷偷安装电眼,然后把密码告知其他男子,让其他人能观赏妻子裸露与夫妻俩欢好的场景。
根据案情,涉案男子是在网上论坛结识,相互分享与别人的妻子上床,或目睹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性行为的幻想。他们会交换彼此性生活的细节与影片,以及提供安眠药,协助对方将妻子迷晕。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之间,七名本地华族男子,被指下药灌醉受害人,多次强奸或协助对方强奸其中四人的妻子。
在其余三名涉案男子当中,P已在今年初认罪和被判坐牢三年。P在案发时是一名销售经理,他在L对自己的妻子下药后,非礼和企图强奸L的妻子。J和O的案件则还在审理中,O已表示要对控状抗辩,他的案件定明年初举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