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朱汉德在书面判决书中指出,妇女的病况没有缓解,由于她之前在长期病假期间薪水减半,导致财务问题加剧。
法官指出,初庭下令妇女支付生活费时,她仍有4122元月入,但如今情况已改变,因此批准妇女的上诉。鉴于妇女的病况和经济条件可能会有起色,法官批准前夫日后可再提出孩子生活费申请。
中央医院一名女护士前年接种第二剂冠病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以致须坐轮椅,无法继续工作。这名离婚妇女针对与前夫分担孩子生活费的庭令提出上诉,豁免每月支付1500元生活费。
妇女如今以轮椅代步,一说话就会严重气喘。她也须通过氧气筒输氧。
妇女提呈法庭的一封中央医院信件显示,医院经过内部审核后,认为她无法继续工作,去年12月28日将她解雇。妇女目前靠出租组屋,每月赚取2100元租金维持生活。
根据高庭1月13日(星期五)发布的判决书,妇女和丈夫2016年离婚,前夫去年带两个分别16岁和18岁的孩子移居美国。
针对前夫的律师指出,没有医疗证据显示妇女将来无法工作,法官说,尽管如此律师也清楚看到妇女说不到几个字就气喘,一直得接受输氧,目前明显无法工作。
然而,妇女2021年3月接种第二剂冠病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她留医151天,还被诊断患上不自主运动障碍,无法继续当护士。
初庭法官去年评估,他们的孩子移居美国后,每月生活费约4500元,下令妇女每月支付1500元作为生活费。
判决书指,前夫目前月入为5300美元(约7062新元)。但他称,这不足以维持他个人及两个孩子的开销。他一旦入不敷出,可能得变卖房子。
法官指出,这对前夫妻都面对经济困难,但互不相让。相比之下,妇女处境更为窘迫,她无法工作,但须支付氧气疗程和承担生活费费用。
妇女在2021年每月仍可获得8244元全薪。去年上半年,她的月薪水减半,到了去年下半年,她已被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