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过‘你不来,又不买钟的话,就得取消工作准证’,当我问买钟要多少钱时,她又反问‘你说呢?当然是按客人付的钱计算’。”
业者称“买钟”不一定是普遍做法。
“我是今年1月17日离职的。在职期间‘买钟’休息所花费比赚的钱还多。”
她也透露,以前当过客服人员,这是首次做按摩师,因无法忍受这套休假制度而选择离开。
负责人:她常拿病假 主动向柜台职员转钱
平才称,员工有急事的话,就算没有假期,店里有时也会通融。“除了她,店里没有人一直请假。”
不过他指对方有时也会给柜台职员转账以兑换现金,称5万多元不全是她为休息给的钱。
“如果她一直不来工作,我们请她的费用和因缺人少接客人等都是损失。”
“开工前虽有签合约,但签约后公司没有给我一份留底。”她还说,当时有听中介提到额外休假得付钱,但没说明金额是多少,直到开工后才知悉。
按摩院负责人反指是女郎主动提出“买假”,但他指对方拿假太多,要是没给店里补偿费用的话,早就不给她发薪水,也会炒她鱿鱼。
《新明日报》记者联系上按摩院老板平才(70岁),他受访时表示李小姐之前就时常拿病假,早就想辞退她。
“除了每月两个休息日之外,因任何理由再请假都得付钱给公司,行内俗称‘买钟’。”
称开工前被告知须付钱“买假”,过后以为是“行规”,离职后才觉不妥要讨回,并报警揭发。
女郎初次当按摩师,称做了四个月后脊椎不适,但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日,病假也有限,因此只好付600多元买一天“假期”,一年半来为了多休息花了约5万2000元。
化名李小姐(26岁)的事主是在2021年7月加入淡滨尼81街第822座组屋楼下的按摩院当按摩师,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早上9时至晚上10时30分。
“她休了每月两天的休息日和拿了病假后还想休息,于是主动向柜台职员转钱,根本没人让她这么做。”
离职后觉不妥 钱讨不回报警
她说,为了看医生、在家休养,以及有一段时间因失恋无法上班,前后向公司请了约80天假,因此付了约5万2000元给公司。
李小姐经中介介绍加入这家按摩院,还支付了一笔2000元的中介费。
对此,李小姐称“买钟”休假的做法是行规,而且最初是一名女经理暗示可以这么做的。
另外,李小姐坦承曾跟经理兑钱,但坚称自己统计的5万2000元不包括那些转账。
《新明日报》记者联系上一些按摩业的业者,他们称的确听说“买钟”让按摩师离店休息一事,但这取决于各按摩院自身安排,并非普遍做法。
“一天为客人按摩的时间约五六个小时,多的话可达九小时。工作不达标的话,公司每月还要扣除800元,因此我的月入都在2200元左右。”
她告诉《新明日报》,虽然签约时说明每月底薪800元,但开工后才发现没有底薪,收入按照按摩一小时13元计算。
她解释,按摩院向顾客提供服务,收费是每两小时105元(后来增至108元)。按照这个价码计算,李小姐若要缺勤一天,就得向公司支付12小时的服务费,即648元。
李小姐认为,如果公司认为员工经常得休息影响工作,大可解雇,而不是用这种方式处理。她离职后要求索回约5万2000元,至今未能如愿。
李小姐说开工约四个月后脊椎开始不适,得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