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词,陈淳权声称他在2020年12月1日上午,从通信平台Telegram收到一名男子的信息,对方介绍自己为凯文。凯文表示有意购买至少30万元的比特币,陈淳权表示可通过他的公司Qrypt进行交易。由于Qrypt当时的比特币存量不够,陈淳权于是联络GCX向后者要货,双方也达成买卖比特币的协议。
法官指出,根据通信记录,同意售卖比特币的是GCX,而不是里约个人;同时,获得当局准许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是Qrypt,陈淳权个人无法这么做,因此与GCX达成协议的是Qrypt。由于GCX与Qrypt都没有分别被列为官司的起诉人与答辩人,因此诉方的索偿无法成立。(人名译音)
在陈淳权的协调下,里约与凯文同意在当天下午到陈淳权的办公室,以当场交钱与交货的方式完成交易。凯文要求交易双方见面时不应有任何对话,所有沟通只在通讯平台上进行,陈淳权当时不认为这项要求有蹊跷。陈淳权也要求凯文按照当局所规定的条例,提供他的身份证资料以进行审查,但凯文迟迟没有这么做。
比特币买卖双方选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交易,共六名男子带了32万元现金与点钞机到交易地点,岂料买家在收到比特币后,拒绝让卖家取走现金,甚至把交易通讯记录删除,现场陷入混乱,最终惊动警方到场。
同天下午4时许,三名男子提着装有32万元现款的袋子,出现在陈淳权的办公室,其中一人自称是凯文,陈淳权误以为对方就是早前与他沟通的凯文。接着,另一名男子从袋子里取出所有钞票放在桌上。陈淳权再次要求在场的“凯文”提供身份证资料,但“凯文”反而指示身边的同伙交出身份证,让Qrypt职员审查。
卖家事后入禀法院,起诉安排双方交易的“介绍人”,欲讨回31万余元款项或同等价值的比特币,但被高庭判败诉。
里约指责陈淳权没有遵守协议付他32万元,但陈淳权坚称自己也是这场骗局的受害人,他已把自己原本收到为佣金的比特币还给里约。把陈淳权所退还的比特币考虑在内,诉方所索讨的剩余款项为31万5846元。
李兆坚法官在3月发出的判词中指出,中介在传统金融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银行和股票经纪,可以协助审核交易人的身份,以及保存与交易有关的正式存档等。区块链科技的交易则少了这一环节,让双方可在不公开真实身份的情况下直接交易,而正是这一特质造成这次纠纷。
接着,里约要求带着现款离开,但被“凯文”等人阻止,他们频频坚称仍未确认收到比特币,这样的局面僵持了约两小时。陈淳权通过通讯平台告诉凯文,比特币已确定转到他所指定的电子钱包地址;这时候,凯文突然把所有通讯记录删除,众人在现场为谁可拿走现金而发生争执,惊动警方到场维持秩序。警方录完口供后,“凯文”等人带着现金离开。
里约与一名伙伴不久后带着点钞机到场。两人开始点算桌上的钞票,确认现金数额后,按照协议好的价格,把12.14比特币转至Qrypt的电子钱包,Qrypt收下等于1%佣金的比特币,再把剩余的11.98比特币转至凯文所提供的电子钱包地址。
法官:区块链科技交易
缺“中介”审核交易人身份
法官:诉方搞错起诉人与答辩人身份
起诉人里约·克里斯托弗(Rio Chirstofle)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生意,他经营一家名为GCXpress Commerce(简称GCX)的公司。答辩人陈淳权(Tan Chun Chuen Malcolm)原本当了20年的律师,他因专业行为严重不当,在2020年被令除名。他设立的Qrypt Technologies公司从事与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科技有关的生意,公司也与GCX有过不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