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贤的四名同谋是张克锡、张喜超、王安全和被告。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被告案发时年纪尚轻,也为自己的错误感到后悔,希望法官判他坐牢两个月。
来自中国的被告星期三(4月12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一项控状,法官把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三个月。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2年1月17日下午5时35分左右,地点在裕廊坊商场一家快餐店。
调查显示,案件的主谋是本地男子陈志贤,他通过社媒宣传无牌兑换现金服务,帮“顾客”把新元兑换成人民币。
控方说,扣除被起获的2万6050新元,受害者还蒙受3950新元的损失。被告在众目睽睽之下动用武力帮同谋干案,必须严惩以防止他人效仿,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三个月。
案发前,受害者为了将10万新元兑换至人民币而联系张克锡。陈志贤得知后,指示张克锡亲自证实受害者有足够新元。
案发当天,张克锡通知被告有一笔“交易”需要帮忙,约受害者在裕廊坊见面。
陈志贤告知张克锡,他已将人民币汇给受害者,如果张克锡没办法向受害者收取2万4109新元,就必须为损失负责。
张克锡与被告到场后,张克锡指示受害者把钱交出。受害者以没收到人民币为由而拒绝,被告随即把受害者压倒在地,张克锡则趁机从对方随身携带的纸袋里抢走3万元现金。
参与完成无牌汇款交易,男子光天化日下在裕廊坊商场快餐店把39岁受害者压在地上,让同伙偷走受害者3万元现金,被判坐牢三个月。
法庭文件没有揭露受害者是否收到人民币。
压制受害者的是23岁的陈硕,他面对一项偷窃和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